李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保障公立医院疫情防控救治主力军作用的建议 ”的建议中“建议医保、财政等部门及时结算公立医院核酸检测相关费用,减轻公立医院债务负担,同时也减轻核酸检测试剂耗材供应商、生产商的资金周转压力”收悉,现答复如下:
市医保部门根据《关于做好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费用保障工作的通知》(鲁医保发〔2020〕41号)要求,自2020年5月29日起,将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发热门诊患者及新住院患者中参保人员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项目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其中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医保支付后的个人负担部分应由财政部门予以补助。截至2023年4月底,已按规定及时、足额向相关医疗机构支付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费用1.1亿元。
烟台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6月30日